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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罪中责任的认定,是以交管部门的认定为唯一依据吗?

  当事人咨询: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交通事故罪中的事故责任的认定,是以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为唯一依据吗?

  广南律师解答:你问的问题不是很清楚。交通事故可能会有两种处理情况,一种是民事责任承担;一种是刑事责任承担。

  民事责任的承担,即常所说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法院一般是按照交警部门所作的责任认定书处理。也就是说,对事故双方的责任认定以责任认定书为准!

  如果你能够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责任认定书所作的认定是错误的,也可以推翻责任认定书,如交警部门的原因等。但一般都是依照责任人认定书。

  对乡间小路,如果有交警部门参与处理,这叫非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也会作出责任认定的。如果交警部门没有处理,则在诉讼中由双方分别举证,提供证据由法院认定双方的责任。但如果是车撞了人或是撞了财物,而不是两车相撞,则司机必须承当责任,这就是新交通法里所谓的“车让人”。对刑事责任的承担,责任认定书并不是认定责任的唯一证据,还要结合相关的证据才能作出。因为刑事责任的要求比民事责任的要求要严格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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