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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律师普法:哺乳期单位安排上夜班合法吗?

  当事人咨询: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哺乳期单位安排上夜班符合劳动法吗?哺乳期间有工资吗?哺乳期正常的上班时间为几小时?谢谢!

  广南县律师解答:不符合劳动法,当然有工资,一切照常。哺乳期正常提前半小时下班。如果安排上夜班可以协议或者申请仲裁

  一、哺乳期的期限: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哺乳期一般为12个月,即到婴儿满1周岁哺乳期即结束。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同时规定: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1~2个月。

  二、女职工在哺乳期的权利:

  1、《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条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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